第96期
有毒或无毒,剂量定结局
作者:刘飞龙


  凡药三分毒。中医师经常把这话挂在口边以警惕病人小心服药。不要以为山埃才有毒,原来维他命吃多也会致病,水喝多了也一样会致病,一切只在乎“剂量”。
  香港中毒咨询中心成立至今已有四年了,经常接到的电话查询,都是因误吃了一些随手可拿得到的东西,而又不清楚那些东西是否有毒。例如对小孩子有益的维他命A药丸,却因过量服用引致肝功能受损。 为什么一些明明对身体有益的补充剂,反而成为对身体有害的毒药?
  万物皆毒
  “万物皆毒,毒性视乎剂量而定”。这是十六世纪一位出色的毒理学家帕拉赛瑟斯(Paracelsus,1493-1541)所说的名句。原来在数世纪以前,已经有人提出每一种物品皆能为毒,只视乎吸取的剂量会否足以令我们中毒。举一些例子,如我们日常饮用的水,在短时间内喝下三、四公升,也会引致“水中毒”,严重的甚至可致命。至于一些我们视为毒药的物质,例如山埃(氰化物),其实人类的身体是有能力处理极小的剂量,将其转化为低毒性的硫氰化物。不过,如果摄取的剂量超过身体的解毒能力,就会出现山埃中毒的症状。 其实,在我们每天吃的食物里,有不少是对身体有害的。例如蔬果残留的杀虫剂和深海鱼体内积存的水银,但只要所摄取的分量不高,我们的身体是有能力处理并排出体外。再说维他命A药丸,为什么会引致肝功能受损呢?因为维他命A药丸也是药物。中医有云:“凡药三分毒”。所以“药能治病,也能致病”,就如“水能载舟,也能覆舟”的道理。就算维他命A药丸本身是一些很安全的药物,但是长期过量服食,也会造成肝脏受损,所以当我们误服了不应服用的药物,就如没有病的人服用医治糖尿病的药物,又或是任何人吃了数倍应服食的药物,也可能引起药物中毒。
  谨记“勿过量”
  我们把某些东西归类为“有毒”,全在乎人体所能接受的剂量,愈少的剂量而可致病的我们便视之为毒药。普遍认为无毒的,就如清水、维他命等。但是,一些原应无毒的东西如果吃了很大的剂量,也变得对身体有害。因此,我们必须明白任何物质如被过量吸取,便有中毒之虞。如果我们不想为毒所伤,谨记“勿过量”,并要学习“用得其法”。如是药物,服用必定要跟随医生或药物包装上的指示,如有任何疑问,必须询问医生或药剂师。 有时,人类中毒,都是因为我们不理会身体的限制,不爱惜生命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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